原标题:互联网金融监管力度亟待加强
宋清辉
互联网金融之所以风险频出,根本原因在于线上金融发展与实际框架要求不匹配。线下金融之所以秩序井然,主要是因为系统性的秩序已经形成,人们在通过线下金融办理各种业务,都需要在严格的流程以及要求下完成。如果没有政策监管,线下金融也会出现各式各样的风险。
无论线上金融还是互联网金融,其内在属性都是金融,因此互联网金融风险的把控,政策监管应该放在首要位置,其次则是行业自律。如果没有严格、有效的监管,行业乱象必然将层出不穷,轻则损害消费者的利益,重则有可能引发行业危机,因为金融无小事。
互联网金融的监管,首先要意识到监管的对象是什么。数年前,很多人一度误认为互联网金融就是P2P,其实P2P仅仅是互联网金融体系中的占比极低的一个领域。监管互联网金融,要监督的不仅仅是P2P,而是一系列线上金融产业,如在线支付、虚拟货币、大数据金融等,这也意味着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内容,必须覆盖至互联网金融的各个角落。
监管的政策除了要应对当前比较混乱的互联网市场外,还需要防患于未然。在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之后,中国的各种发展日新月异,基于互联网平台的各种产品层出不穷,这也意味着未来还会产生更多的互联网金融产品。如果一个互联网金融监管政策只针对某一项产品,必然会出现政策远跟不上变化的窘境,更有可能会陷入互联网金融监管政策管不了互联网金融的怪象。
因此,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政策必须要扩大监管范围,凡是涉及金融方面的互联网产品,都必须纳入互联网金融监管范畴。可以肯定的是,在严格监管之下定然有涉及金融,但与互联网金融无关的产品会被政策误伤,但这个市场必须先以规范为主,否则就会不断出现一系列游走在监管和空白边缘的擦边球,继续将这个市场扰乱。
其次,互联网金融的监管需要围绕保护消费者制定并落实。虽然已有相关部门出台了相关监管政策,但这些政策中对消费者的保护基本没有体现。从市场角度而言,消费者保护是繁荣市场,尤其是新兴产业市场的关键。消费者的权益越是得不到保障,参与这个市场的消费者数量越是会减少。
互联网金融能够兴起的一大原因在于,越来越多的企业认为互联网中有着巨大的市场,即便只分得极少的一杯羹,也可以从这个市场中获得收益。在当前互联网环境中,一旦有企业侵犯了消费者利益而没有被惩罚,必然会有跟随的企业继续侵犯消费者利益。由于互联网金融无法完全替代当今金融体系,当消费者在互联网金融上损失得不到保障之时,失去信心的他们完全可以退出。越多人的退出,就会让这个本应该蓬勃发展的行业渐渐冷落。换言之,保护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利益,实际上是在维护互联网金融的利益。
第三,要加强互联网金融的信息披露。而且这种披露必须充分说明所涉及企业、产品的真实情况,并且需要用通俗易懂、没有歧义、不带有误导性的语言进行描述。同时,监管机构还应该规范信息披露标准,例如涉及借贷产品的必须统一使用年化贷款利率,不得以月、周、日等误导消费者;产品所涉及的所有费用必须明确公示,例如涉及借贷产品中的管理费、信息费、手续费等费用,必须一并计入到所需归还的利息之中,其后不得再以任何理由产生任何费用。
行业内自然会有很多反对严格监管的人士和企业,他们会认为严厉的政策会成为限制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阻碍,并会认为互联网金融就应该在市场经济下充分竞争、发展,才能不断创新进步。至于风险则永远是和收益并存,参与者应该有所担当。
实际上,全世界所谓的自由市场都是存在前提的自由,就算是被人们广泛认为自由发达资本市场,也有着不少政策、秩序的约束。因为所有资本市场参与者的内心都是贪婪的,若是没有秩序的约束,所有参与者都会不择手段采用各种方式去谋求利润,这样的市场自然会风险丛生。互联网金融也是如此,如果不通过手段对相关企业进行监管,这个市场的恶意参与者就会越来越多,并会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整个市场将变得更为糟糕。
因此,政策监管看起来是让一部分互联网金融企业的生存空间越来越窄,其实这是一种去芜存精的过程。当然,行之有效的政策监管对互联网金融市场可以起到对冲风险的作用,反之还有可能加重风险,这要求我国的监管者必须慎重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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