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建星网锐捷(19.700, 0.00, 0.00%)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进展及延期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网锐捷"、"公司"或"本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公司股票自2016年9月12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6年9月12日发布了《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49);公司于2016年9月29日、11月8日、11月16日发布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及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52、临2016-67、临2016-70);公司分别于2016 年9月21日、9月28日、10月12日、10月19日、10月26日、11月2日、11月9日、11月23日、11月30日及12月7日分别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50、临2016-51、临2016-53、临2016-56、临2016-58、临2016-65、临2016-68、临2016-76、临2016-79、临2016-81)(以上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公告)。
公司原公告争取于2016年12月10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披露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草案)。经审慎评估,公司预计无法在进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停牌程序后3个月内披露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草案),为继续推进本次重组工作,2016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的议案》,2016年12月2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的议案》,公司拟继续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并申请继续停牌,同时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12月12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3个月,累计停牌时间自停牌首日起不超过6个月。
根据目前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本次交易基本情况介绍如下:
一、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基本情况及进展
(一)标的资产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
本次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标的为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捷网络")49%股权、福建升腾资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腾资讯")40%股权、福建星网视易信息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网视易")48.15%股权。
锐捷网络、升腾资讯的控股股东为星网锐捷,星网视易控股股东为福建星网锐捷软件有限公司,福建星网锐捷软件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锐捷网络、升腾资讯、星网视易的实际控制人为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交易具体情况
公司本次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锐捷网络49%股权、升腾资讯40%股权、星网视易48.15%股权,并可能视情况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
(三)与现有交易对方的沟通、协商情况
截至目前,上市公司已与交易对方初步就本次交易达成共识并签署框架协议,本次交易相关工作正在进一步推进,相关各方就交易方案具体内容持续进行沟通和磋商。截至本公告日,本次交易最终实施方案尚未确定。
(四)本次重组涉及的中介机构名称及工作进展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独立财务顾问为兴业证券(8.120, 0.03, 0.37%)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为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审计机构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评估机构为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及评估机构正在针对标的资产进行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
(五)本次交易涉及的有权部门事前审批情况
本次交易尚需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并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提交中国证监会核准。
二、申请继续停牌的原因
鉴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宜仍在沟通和协商中,相关方案仍未最终确定,方案的商讨和完善所需时间较长,交易细节尚需进一步沟通和谈判,交易事项仍具有不确定性,涉及资产、业务、财务等各方面尽职调查工作量较大,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尚需要一定的时间。经审慎评估,公司预计无法在进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停牌程序后3个月内披露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草案),为确保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工作披露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交易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继续停牌。
三、预计复牌时间及相关承诺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的议案》,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12月12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3个月,累计停牌时间自停牌首日起不超过6个月,即在2017年3月11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草案),在此期间,公司将争取早日披露符合要求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草案)。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公告,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2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四、继续停牌期间的工作计划
在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将积极、有序推进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各项事宜,督促各中介机构尽快完成相关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工作,编制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草案)及其它申报材料和信息披露文件,公司及交易各方将尽快落实、确定具体的交易方案,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
五、风险提示
公司董事会对延期复牌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鉴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署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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