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结算、在线支付、自动到帐、自动上货、网购批发 专注服务中小企业 会员中心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繁体中文
服务热线:400-6966-014 咨询
网站首页软件购买软件动态软件下载常见问题全网推广合作商招贤纳士关于我们媒体报道
栏目导航
新闻搜索
热门点击
联系我们
  • 网址:www.we0546.com
  • 邮箱:414787450@qq.com
  • 电话:4006966014
  •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西二路471号北海嘉园C座305号

  • 首页新闻中心  
     
    百度搜狗被立案调查:推广广告未尽审查义务
    来源:转载 点击数:935次 更新时间:2016/9/2 17:03:25

     晨报记者 李晓明

      9月1日起施行的 《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推销商品或服务的付费搜索广告属于互联网广告,这条规定被普遍认为是给“竞价排名”戴上了紧箍咒。

      记者昨天从上海市工商局获悉,由于付费将不具备母婴保健技术资格医院的医疗广告顶至前列,上海工商部门对上海南浦妇科医院、安平医院等广告主涉嫌违法广告行为,以及百度搜索、搜狗搜索等广告发布者涉嫌未尽审查义务行为,将一并进行立案调查。这也是上海首例违反 《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案例。

      无资质却做“人流”广告

      昨天上午,上海市工商局监管人员以“人流”或“人工流产”作为关键字,在百度、搜狗、360等3个搜索引擎进行搜索。

      在百度跳转出的搜索结果页面的上端,显示有“上海南浦妇科医院”、“上海安平医院”、“上海徐浦中医院妇科”的相关广告,点击链接后,就跳转到了相关医疗机构的页面;在搜狗跳转出的搜索结果页面的上端,则显示有“上海徐浦中医院”的相关广告,点击链接后,同样跳转到了相关医疗机构的页面。监管人员立即进行了截屏取证。

      工商监管人员表示,《办法》明确规定:工商部门对互联网广告的技术监测记录资料,可以作为对违法广告实施行政处罚的电子数据证据。这给工商部门查处违法的互联网广告带来很大便利,具有很强的实际操作性。

      随后,监管人员经过核实发现:上海安平医院、上海南浦妇科医院、上海徐浦中医院都不具备母婴保健技术资格。

      百度等涉嫌未尽审查义务

      据介绍,搜索引擎将发布违法医疗广告的医院顶至前列的做法,涉嫌违反广告法和《办法》。根据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规定,发布医疗广告应该事先由卫生行政部门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出证。对于上述不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卫生部门不会允许其发布含有“人流”字样的广告内容。因此,搜狗、百度等搜索引擎发布这些广告,涉嫌未尽审查义务。

      据悉,作为互联网广告的发布者,百度、搜狗等搜索引擎涉嫌未经审查发布广告,已被上海市工商局立案调查。同时,上海安平医院、上海南浦妇科医院、上海徐浦中医院等广告主涉嫌违法广告行为,也被工商部门立案调查。

      管辖权放开方便异地监管

      工商部门之所以能够大规模地对互联网广告,尤其是竞价排名开展调查和整治,主要是因为《办法》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将管辖权放开,便于异地监管。

      “过去对竞价排名是否属于广告,各地监管部门看法不一。即使认定其为广告,有涉嫌违法的行为,也常因为管辖权等问题难以及时查处。”上海市工商局广告处副处长李华说,此次《办法》对竞价排名的性质进行了明确规制,并扩大了管辖范围,明确“广告主所在地、广告经营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先行发现违法线索或者收到投诉、举报的,也可以进行管辖”,这意味着,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这三者,任意一方所在地的监管部门,均对其违法行为有管辖权,这大大加快了对互联网广告违法行为的查处速度。

      上海市工商部门表示,在付费搜索排名广告宣传中,比较容易发生虚假、误导广告行为的,包括维修、医疗、旅游、搬场、教育培训、出国留学中介等领域,下一个阶段将围绕对消费者日常生活、学习有重大影响的领域开展关键词的排摸、搜索,依法查处侵犯消费者利益的违法广告。

    版权申明:本站文章均来自网络转载,本站无法鉴别所上传图片或文字的知识版权,如果侵犯,请及时通知我们,本网站将在第一时间及时删除。
    【刷新页面】【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上一篇:8月网贷停业及问题平台99家 下一篇:反电信诈骗需要 部门协同与信息共享
     

      友情链接
    腾讯企业QQ招商银行金山360工商银行支付宝财付通
    快递查询东营招聘网绿色软件下载软件盒子天空下载西西软件园太平洋电脑网天极下载多多软件站
    好特下载飞翔下载泡泡网下载ECSHOP非凡软件站ZOL分流下硅谷动力豆豆网it168下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2009 - 2010 Powered By Zhirui Ver 3.6.5 鲁ICP备13019314号
    邮件:414787450@qq.com 电话:4006966014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西二路471号北海嘉园C座305号  法律顾问:山东众成仁和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