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维 北京报道
网贷新政冲击波
网贷办法的落地,虽然短期内使行业面临整顿局面,但合规性的确立有望带来行业新的发展空间,例如可清除P2P上市合规障碍,以及P2P平台债权有望成为ABS基础资产。(编辑:巫燕玲)
导读
在业内人士看来,P2P监管规则的落地将为平台的合规性带来保障,而这也将进一步清除P2P上市合规障碍。
能否在A股市场或新三板独立上市,一直是网络信息中介平台(下称P2P平台)及其投资方关注的命题。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无论是A股还是新三板,其拒绝接受P2P平台类企业的挂牌或上市申请的主要原因在于相关监管政策尚未明晰。
日前,由银监会、工信部在内的四部委联合下发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首次正式明确了P2P的监管规则。
在业内人士看来,P2P监管规则的落地将为平台的合规性带来保障,而这也将进一步清除P2P上市合规障碍。但也有接近监管层的P2P人士透露,P2P挂牌或上市申请仍存在包括信息披露、盈利模式稳定性、类金融企业认定等较多的现实难度。
有助P2P证券化
“P2P办法的落地,正式宣布这个行业阳光化了,这意味着P2P将来挂牌新三板,甚至上市将不再是不可能之事。”8月29日,上海一位P2P平台负责人表示,《办法》虽然在较多方面进行了更加严格的限制,但在资本层面对P2P构成利好。
“我们之前一直在谋划新三板挂牌,本来按正常的进度是2015年年中实现挂牌的,但后来发现P2P不让挂牌了。”西部地区一家P2P平台负责人坦言。
“之前不接收P2P企业的材料的原因主要是监管规则没明确。”8月29日,一位接近股转系统的券商投行人士表示,“因为公众公司要为市场负责,所以必须在法规层面做到合规,这也是P2P此前无法独立上市最主要原因。”
“新规出来后,之前‘没有监管规则’的障碍要被渐渐清除了。”上述投行人士表示。
不过,目前多数P2P平台盈利、资产规模等多项要求难以满足主板或创业板上市要求,更多P2P将目光投向了新三板。但短期内P2P能否作为主体前往新三板挂牌仍存不确定性,原因在于其仍受到股转系统的类金融挂牌限制。
“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大多处于新兴阶段,所属细分行业发展尚不成熟”,此前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下称股转系统)的《关于金融类企业挂牌融资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类金融通知》)指出,“监管政策尚待进一步明确与统一,面临的监管形势错综复杂,行业风险突出。在相关监管政策明确前,暂不受理其它具有金融属性企业的挂牌申请。”
“监管政策明确的确需要办法的落地,但办法的落地并不意味着监管政策已明确了,融资担保、小贷这些公司也有监管办法,但一样存在行业政策形成期,”一位接近股转系统的人士说,“P2P则更加年轻,它的监管政策并非一成不变,监管层还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在此之前很难看到P2P挂牌的希望。”
注入类标的或被关注
值得一提的是,有业内人士认为,从过往案例来看,P2P平台或可通过分步并购重组来达到“借壳挂牌”的目的。
较有代表性的莫过于P2P平台PPmoney(广州万惠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对天锐科技的反向收购案。去年底,PPmoney通过定增反向收购天锐科技,实现了对天锐科技控制权的转移。
有分析人士认为,万惠金科收购PPmoney的案例,意味着P2P可通过被新三板公司收购来达成“借壳”目标,并且可通过交易结构实现对借壳认定的规避,因此《办法》并不妨碍P2P平台的证券化路径。
但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万惠金科对PPmoney的收购并非为借壳,但也很难被视为“规避借壳”,原因在于PPmoney仍然是万惠金科的子公司,而并非成为全部的挂牌公司主体出现。
“有人说这种方法虽然不是借壳,但也是规避借壳认定,其实不然,因为它根本没有达到借壳的最终目的,除非它将原有资产剥离,只剩下P2P资产或者P2P资产占绝大部分比例,”上海地区一位准保代指出,“目前看,无论是A股还是新三板,几乎不可能出现纯P2P的公司,否则监管部门不会坐视不管。”
但在其看来,随着P2P监管规则的日趋明晰,该类已收购P2P资产的新三板公司或上市公司的未来运作路径或值得关注。
“一方面是这类公司的投资价值,如果有一些行业排名前列的P2P注入,合规预期下必然会抬升这些标的股的潜在价值。”上述准保代告诉本报记者,“另一方面,这类P2P平台并非通过走挂牌或IPO的方式实现的资产证券化,所以在操作上更加灵活,如果顺利也能够为类似资本运作提供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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