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群
作为中国互联网金融第一股,宜人贷(NYSE: YRD)正在遭遇投资者“用脚投票”。
8月24日下午,银监会、工信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下称网贷管理办法),至此,国内P2P行业将告别野蛮生长,步入有法可依的时代。
当晚,远在大洋彼岸上市的宜人贷股价暴跌22%,收报24.52美元/股;而新规也已在国内的P2P行业“炸开了锅”。
此前传言的网贷平台“借款限额”管理,得到银监会最终确认。美利金融相关负责人表示,“这将对以企业贷款为主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影响较大,可能会导致平台集中转型,转向更小额分散的资产,那么,小额抵押贷、消费金融等具有小额特点的资产市场势必会迎来激烈的抢滩与竞争,不久,行业将有一轮新的洗牌。”
中国的P2P行业始于2007年上线的拍拍贷,至今已走过9年。在过去的3-5年中,P2P在国内上演一场盛宴,数以千计的平台纷纷成立随即又关闭,投资人数以千计的投资资金如阳光下的肥皂泡,绽放出短暂的七彩,却再也难以寻觅。
而今曲调已改,游戏规则已改变,行业变革将成必然,P2P将从多方混战的“战国时代”进入整合期。
宜人贷股价应声而落
8月24日晚,宜人贷开始大跌,报收24.52美元,较上一个交易日下跌22%。8月25日,宜人贷开盘再次下跌,盘中最低跌至9.83%,此后一度反弹,截止收盘时微涨0.04%。实际上,从上周一到周四,宜人贷跌幅超过33%。宜人贷股价如此大跌被市场解读为与网贷管理办法出台息息相关。
网贷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从事或者接受委托从事13项活动,其中包括为自身或变相为自身融资;承诺保本保息;线下宣传;发放贷款;项目期限进行拆分;自行发售理财等金融产品募集资金,代销银行理财、券商资管、基金、保险或信托产品等金融产品;开展类资产证券化业务或实现以打包资产、证券化资产、信托资产、基金份额等形式的债权转让行为;从事股权众筹等业务等。
同时,网贷管理办法还对网贷借款实施限额管理:规定同一借款人在同一个平台的借款上限为20万,同一个企业组织在同一个平台的借款上限为100万,同一借款人在不同网贷机构的借款上限为100万,同一个企业组织在不同网贷机构的借款上限为500万。该条规定对P2P行业的杀伤力颇大。
据宜人贷官网显示,借款人凭工资流水即可申请普通模式,最高可借50万,凭社保公积金信息即可申请公积金模式,最高可借30万。宜人贷方面表示,在宜人贷实际促成的借款中,超过20万的单笔借款非常少。2016年第二季度,宜人贷为6.9万名借款人解决了融资需求,促成借款金额达到45.39亿人民币,人均借款金额为6.59万元。
其实,自去年末宜人贷上市以来,股价最低位3.56美元/股,最高位37.5美元/股,股价变化较为剧烈。宜人贷方面向经济观察报称,自2015年12月在纽交所上市以来,宜人贷公布的3个季度财务业绩都超出了公司指引和华尔街预期。单日或短期的股票交易情况不能反映公司的运营情况,因此公司不会过于关注。
备案制管理
据银监会不完全统计,截至2016年6月底全国正常运营的网贷机构共2349家,累计问题平台1778家,约占全国机构总数的43.1%,这些问题机构部分受资本实力及自身经营管理能力限制,当借贷大量违约、经营难以为继时,出现“卷款”、“跑路”等情况,部分机构销售不同形式的投资产品,规避相关金融产品的认购门槛及投资者适当性要求,在逃避监管的同时,加剧风险传播,部分机构甚至通过假标、资金池和高收益等手段,进行自融、庞氏骗局,碰触非法集资底线。
除问题平台外,坏账也如同梦魇。陆金所董事长计葵生在其融资发布会上表示,目前整个P2P行业里的坏账率高达13%-17%,按照银监会数据,截至2016年6月底网贷机构借贷余额6212.61亿元,亦即行业坏账在807亿元至1056亿元之间。
在银监会普惠金融部主任李均锋看来,目前大部分网贷机构偏离信息中介定位以及服务小微和依托互联网经营的本质,异化为信用中介,存在自融、违规放贷、设立资金池、期限拆分、大量线下营销等行为。
在网贷管理办法中,P2P被定位为金融信息服务中介机构,其本质是信息中介而非信用中介,因此不得吸收公众存款、归集资金设立资金池、不得自身为出借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等。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称,应该区分金融活动与“为金融服务的活动”,实行不同的监管原则,如果是金融活动,对于资金中介、信用中介,必须进行有牌照管理。但是围绕着金融活动有很多金融服务,这两类金融活动应该有不同的监管规则。
如今P2P被定位为金融信息服务中介机构,理所当然不用实行牌照管理。在四部委网贷管理办法答记者问中表示,对网贷业务的监管,应着力加强事中事后行为监管,坚持底线监管思维,实行负面清单管理。通过负面清单界定网贷业务的边界,明确网贷机构不能从事的十三项禁止性行为,对符合法律法规的网贷业务和创新活动,给予支持和保护;对以网贷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坚决予以打击和取缔;加强信息披露,完善风险监测,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肖飒向经济观察报表示,备案登记取代之前风传的“牌照制”。与之前办理顺序不同,备案应当是取得营业执照后,到工商登记注册地的地方监管部门(金融工作局或金融办)备案登记,地方监管部门应当登记,是为了防止权力寻租,地方监管部门还要对备案后的机构进行评估分类、及时公示。备案后,还需要ICP许可,没有许可不得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而ICP许可和ICP备案不同,前者更难。
记者了解到,目前国内仅有小牛在线等少数平台取得ICP许可。《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将引发行业新一轮洗牌。
资金存管考验
“网贷机构应当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第三方资金存管机构,对客户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实现客户资金和网贷机构自身资金分账管理。”李均锋称。
虽然在2015年12月底,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分别就网络支付行业和网络借贷行业公布的监管文件中,已规定第三方支付机构不得为金融机构,以及从事信贷、融资、理财、担保、信托、货币兑换等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开立支付账户,P2P网贷资金第三方存管必须在银行,但对于P2P平台而言,银行资金存管仍是难题。
经济观察报获悉,亟待解决资金存管的P2P平台,急切希望接入银行存管系统,民生银行、浙商银行、徽商银行等中小银行已在积极布局,对P2P资质提出明确、细致的要求。而多数银行总行层面似乎仍未决定接入这“烫手的山芋”,不过部分分支机构出于业绩的考虑,已与多家平台接洽存管事宜。
据不完全统计,截止2016年7月30号,共有197家互联网金融平台与39家银行签署了资金存管协议,其中77家已经上线了银行存管系统,占据正常运营平台数量比例为2.8%。
中信银行副行长郭党怀在银监会银行业例会上表示,托管有交易规则,银行不仅是看到一个规模和收益的问题,更大的是要考虑风险问题。这意味着银行需要对托管项目做风险把控,因为银行只要接受托管项目,不仅承担企业的声誉风险、流动性风险,更多的是社会责任。中信银行对P2P资金托管是积极规划,谨慎进取,并不是所有的项目都要大包大揽地去争取,一定是要符合中信银行的管控风险。
在网贷管理办法中,已明确规定,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作为中央金融监管部门负责对网贷机构实施行为监管,具体包括制定统一的规范发展政策措施和监督管理制度,并负责网贷机构日常经营行为的监管;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网贷机构实施机构监管,具体包括对本辖区网贷机构进行规范引导、备案管理和风险防范及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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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所研究院首席宏观研究员赵庆明表示,行为监管由银监来做,这个最重要,是核心问题。金融办等于发放网贷机构资格证,银监来掌控业务资格证,没有业务资格证还是没法做业务的。亦即,想要实现银行资金存管的平台,不仅需要在地方金融办备案登记,还要求取得ICP经营许可证。
这无疑将加大银行资金存管的难度。
下一站在哪?
游戏规则已改变,行业变革已成必然。尤其对于网贷管理办法设置了借款限额规定。
“小额分散必然是互联网金融首要坚持的服务原则,从风控的角度来看,小额分散也更利于风险控制,这也是行业自发展以来一直强调的。”美利金融相关负责人表示,“但这将对以企业贷款为主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影响较大,可能会导致平台集中转型,转向更小额分散的资产,那么,小额抵押贷、消费金融等具有小额特点的资产市场势必会迎来激烈的抢滩与竞争,不久,行业将有一轮新的洗牌。”
肖飒认为,对于自然人借款余额设定上限,主要是考虑我国法律制度未涉及个人破产制度,自然人债务聚集过多会严重影响个人生活,大规模出现将严重影响社会稳定;企业和其他组织,由于有其他融资渠道,不宜在网贷机构借贷过多。从功能角度讲,信息中介与信用中介一样都完成了“企业融资”,前者轻资产自身无偿付义务;后者重资产自身有一定偿付义务,应该说后者的风控能力和实际“兑付”能力更优。
监管的思路无疑是对网贷行业风险的充分考量。
据经济观察报了解到,网贷行业小额分散的监管思路早已确定,而从业机构也在逐渐调整战略方向。实际上,近年部分P2P平台积极谋求转型。年初,陆金所董事长计葵生指出,陆金所已不是一个单一的P2P平台,在两年前就开始做较大的调整。未来陆金所自己不经营P2P业务,P2P的交易由独立的公司经营,陆金所则将彻底转型为金融理财信息服务平台。
6月2日,积木盒子的母公司PINTEC(品钛)集团宣布成立,后者定位于智能金融服务商,专注于金融大数据处理和金融科技开发,为企业和消费者提供高效的智能金融服务解决方案。其旗下拥有读秒、一点基金、积木盒子、企乐汇等子公司,并将于近期成立智能投顾公司。“我们将与一家上市公司合作,在北京成立合资子公司。”开鑫贷总经理周治翰称,基于股东(国开金融及江苏省政府)背景以及在互联网金融领域三年的积累,开鑫贷将从网络借贷领域深入供应链及金融资产交易领域。
“网络借贷将主要限于小额借贷。政府和股东方比较支持我们向金融资产交易方面升级扩展,此前我们的一些业务是基于生态圈而开展的,比如供应链的上下游,资金的需求量都是上千万的需求。可能要通过一些其它的途径,把这些资产与资金方对接。”周治翰称。
麦肯锡认为,生态圈营造者是以客户为中心,通过迅速拥抱互联网/数字技术、拓展业务领域,满足消费者日益多元化的需求,通过多样的合作和伙伴关系构建较为完整的互联网生态圈,并成为生态圈的营造者。生态圈业务覆盖日常生活各方面,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金融中介业务仍是其主要收入来源。这类模式可能具有较高的ROE回报,但同时也需要调动最大的资源。
随着网贷管理办法实施,网贷行业进入将进入规范发展期,预计将有大机构进入该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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