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支持非银行支付机构 通过兼并重组加快发展
■本报记者 闫立良
“对于确有资本实力、资源优势(1976.764, 16.96, 0.87%)、技术能力、合规意识和发展前景的(非银行支付机构)机构,支持其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适当加快发展。”8月12日,央行有关负责人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下一阶段,央行将继续按照“依法监管、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创新监管”的指导思想,坚持“总量控制、结构优化、提高质量、有序发展”的原则,一段时期内原则上不再批设新机构;重点做好对现有机构的规范引导和风险化解工作,防范出现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为底线;健全监管制度,强化监管手段,加大专项治理和执法力度,进一步提升监管有效性。
8月12日,央行发布公告称,对27家非银行支付机构《支付业务许可证》续展申请作出决定,有效期为五年,截止日期为2021年5月2日。其中,部分支付机构在本次续展中被调减了支付业务类型或覆盖范围。比如,央行停止易宝支付在河南省、江西省、吉林省、上海市、深圳市、湖南省、浙江省(不含宁波市)开展银行卡收单业务,停止汇付天下在贵州省、湖南省、陕西省、河南省、浙江省(含宁波市)、重庆市、云南省、湖北省、福建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海南省、青海省开展银行卡收单业务。
另外,除了易宝支付、汇付天下的银行卡收单业务范围被央行缩减之外,个别支付机构主动终止了部分业务,主要包括,财付通、银盛支付、网银在线、上海付费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终止了固定电话支付业务,快钱支付主动终止了固定电话支付、预付卡受理(全国)业务,迅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主动终止在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福建省、天津市以外地区开展银行卡收单业务。
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关于本次被调减支付业务类型或覆盖范围的支付机构,涉及到的具体情形包括:一是发生过严重违法违规或风险事件,如2014年预授权风险事件的主要涉事机构;二是支付业务未实质性开展、已严重萎缩或停滞发展,主要是固定电话支付业务、预付卡受理业务、仅限线上实名支付账户充值使用的预付卡等支付业务。央行据实调减相关机构的支付业务范围,也有部分机构考虑自身业务发展规划与调整,主动终止续展相关业务。
近期,央行对个别支付机构进行执法检查,发现机构存在未落实商户实名制、变造银行卡交易信息、为无证机构提供交易接口、通过非客户备付金账户存放并划转客户备付金、外包服务管理不规范等严重违规行为。央行对相关机构处以较大金额罚款,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这些机构的《支付业务许可证》在本次续展中也获通过,央行主要考虑以下三点,一是续展工作不同于行政处罚,二是支付服务市场的规范发展需要时间,三是避免对市场产生较大的冲击。前期被央行处罚的一些支付机构涉及商户和消费者较多、交易量巨大,具有重要机构特征。央行对其实施行政处罚,充分考虑相关措施不会对整个市场造成重大不利影响,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会受到难以预期的损害,也要看到相关机构已经能够充分认识其违规行为的严重性,积极主动采取整改措施,并主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惩戒。如通过不予续展终止其全部支付业务,将对支付服务市场产生较大冲击,众多商户和消费者受到影响,不符合有效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宗旨,也不利于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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