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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警方:“e速贷”涉案股东被依法执行逮捕 | 来源:转载 点击数:888次 更新时间:2016/8/3 17:03:58 |
惠州警方发布“e速贷”案件通报
新浪科技讯 8月3日下午消息,针对“e速贷”非法吸收存款一案,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区分局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平安鹅城”发布最新通报,对涉案犯罪嫌疑人郑某郴(“e速贷”公司股东、董事之一)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执行逮捕。
通报称,经初步查明,“e速贷”公司打着网络“P2P”旗号,以自融、设立资金池、发虚假标等形式进行非法吸收存款犯罪活动。犯罪嫌疑人郑某郴从2014年1月至2016年5月期间,利用该公司股东和董事身份,通过“e速贷”平台以发虚假标的非法形式,向投资人募集资金达2600多万元,非法获利400多万元。
此前,此案件已被广东警方定性为非法吸存,经过公安机关初步查明,广东汇融投资股份公司利用“e速贷”平台非法吸收的资金累计达数亿元。
5月31日,广东惠州警方通报了“e速贷”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的最新情况,通报称已执行逮捕e速贷法人代表。(徐利)
以下为通报全文:
“e速贷”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情况通报
2016年8月2日,我局提请惠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对“e速贷”非法吸收存款案件涉案犯罪嫌疑人郑某郴(“e速贷”公司股东、董事之一)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执行逮捕。
经初步查明,“e速贷”公司打着网络“P2P”旗号,以自融、设立资金池、发虚假标等形式进行非法吸收存款犯罪活动。犯罪嫌疑人郑某郴从2014年1月至2016年5月期间,利用该公司股东和董事身份,通过“e速贷”平台以发虚假标的非法形式,向投资人募集资金达2600多万元,非法获利数400多万元。
公安机关已对部分“e速贷”案受害者(投资人)进行核实登记,依法继续追查其他涉案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及其非法所得,将依法继续查封冻结涉案财物,以最大限度地挽回受害人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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