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峰
360贷贷网是一家互联网P2P平台,与互联网企业360公司无关,其经营者是北京联合中投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和云南贷贷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但今年2月,360公司起诉了360贷贷网的两家经营者,理由为侵犯了其商标专用权。360公司认为,360贷贷网为了提升知名度,吸引客户流量,使用了“搭便车”、“傍名牌”的方式。这起案件曾引起业内关注,被称为互联网金融商标侵权第一案。
6月3日,360公司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出保全申请,要求冻结360贷贷网的域名“www.360daidai.com”。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裁定,冻结了这一域名。冻结期间,“www.360daidai.com”将无法转让、注销、变更。
21世纪经济报道得到的裁定书显示,法院可以在判决前裁定对涉案财产进行保全。该条规定的目的在于防止由于当事人隐匿、转移、处分其财产,或单方面擅自改变双方当事人有争议的诉讼标的的状态,致使另一方当事人日后取得终局判决也无法实现其权利。
法院认为,鉴于该域名的转让、注销、变更会对法院的审理和裁判产生影响,甚至会影响判决的执行。且360公司提供了10万元的现金担保,因此作出上述裁定。
这是近期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的第二期诉前保全裁定。6月20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裁定综艺节目《中国好声音》前几季的制作方停止使用这一名称,以致于这一节目紧急更名为《中国新歌声》。这起诉前保全禁令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和争议。
司法界人士介绍,出于各种考虑,过去法官对于诉讼保全往往持审慎态度,审查相对严格,保全措施并没有得到充分运用。一名广州法院的资深知识产权法官告诉记者,她审判生涯中从未作出过一起诉前保全裁定。
事实上,直到2014年,上海市一中院才在一起商业秘密纠纷案中作出了我国第一起知识产权诉前保全裁定。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接连作出两起诉前保全裁定,显示了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新动向。尤其是三家知识产权法院成立后,诉前保全行为开始被大胆使用。
上海市高院今年4月通报称,2015年,全市法院共审结诉前证据保全案件9件,诉前财产保全案件4件,诉前行为保全案件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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