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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 鼓励引导去产能职工创业就业 | 来源:转载 点击数:1009次 更新时间:2016/7/15 14:13:17 |
本报北京7月14日讯 记者佘颖报道:国家工商总局14日发出通知,要求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帮扶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创业就业。
化解过剩产能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项重点工作,要通过支持企业内部分流、促进转岗就业创业、实行内部退养、运用公益性岗位托底帮扶等多个渠道进行职工分流安置。
通知提出,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根据需要和实际情况,开展“创业指导进企业、进厂区、进矿区”活动。
根据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创业的特点和自身意愿,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鼓励引导他们创办简便易行的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等小规模经济实体和利用互联网创业,为他们提供便捷优质的咨询、注册服务,帮助他们运用扶持政策解决创业、经营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
除创业外,通知还提出要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扩大各类市场主体总量,创造更多就业岗位,特别要支持培育适应当地经济产业特色和化解过剩产能职工技术专长的创业创新载体,为职工就地就近转岗创造条件。
同时,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参与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信用监管,严厉查处和打击“黑中介”及各种侵害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加强法规宣传,使职工增强防范意识,避免误入传销泥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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