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科技讯 6月2日消息,近日,上交所发布了对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匹凸匹”)以及有关责任人的通报批评。
通报中称,经查明,2016年1月22日,匹凸匹公司披露2015年度业绩预亏公告,称预计2015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亏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2,000 万元。3月1日,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242万元。公司前期预告的2015年度业绩与实际业绩差异巨大,亏损幅度超出预告业绩的412%。
通报指出,匹凸匹业绩预告不谨慎、不准确,可能对投资者产生误导,也未及时予以更正,其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情节较为严重。
同时,通报还指出,时任匹凸匹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代行)韩啸、独立董事兼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王书亚、财务总监李艳对公司的业绩预告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其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中的相关规定,对上述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对于上述通报的纪律处分,上交所表示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徐利)
以下为通报全文:
关于对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纪律处分决定书〔2016〕28号
当事人:
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A股证券简称:匹凸匹,A股证券代码:600696;
韩啸,时任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代行);
王书亚,时任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李艳,时任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经查明,2016年1月22日,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2015年度业绩预亏公告,称预计2015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亏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2,000 万元。3月1日,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242万元。公司前期预告的2015年度业绩与实际业绩差异巨大,亏损幅度超出预告业绩的412%。
公司业绩预告不谨慎、不准确,可能对投资者产生误导,也未及时予以更正,其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第2.6条和第11.3.3条等有关规定,情节较为严重。时任公司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代行)韩啸、独立董事兼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王书亚、财务总监李艳未勤勉尽责,对公司的业绩预告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其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2条、第3.1.4条、第3.1.5条、第3.2.2条的规定,以及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2条、第17.3条、第17.4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所做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
对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和时任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代行)韩啸、独立董事兼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王书亚、财务总监李艳予以通报批评。
对于上述纪律处分,本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公司应当引以为戒,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并保证公司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和完整地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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