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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改终结跨境电商草莽时代 个人代购优势不再
    来源:转载 点击数:1186次 更新时间:2016/4/12 13:45:14

      跨境电商税改

      那些无需交纳消费税的商品,跨境电商渠道的进口综合税负大致为11.9%,这一比例比原先征收的行邮税税率10%有所提高。但是,由于行邮税的同比调整,最低一档税率从10%提高到15%,比跨境电商最低税率11.9%要高。这意味着常规走行邮税纳税渠道的个人代购,相比跨境电商税收优势不再。

      本报记者 周潇枭 北京报道

      一场税制改革,让发展得风生水起的跨境电商,一时间处于风口浪尖。

      “大批进口液态奶要倒入大海”、“收税导致大量商品被弃机场”、“海关严查入境游客行李”……各种或真或假的消息,近几天甚嚣尘上。

      在这背后,根源可以追溯到3月24日财政部发布调整跨境电商进口税收政策。这一政策已经于4月8日起正式实施。

      这次税制改革,业内人士称之为跨境电商税制的“成人礼”。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那些无需交纳消费税的商品,跨境电商渠道的进口综合税负大致为11.9%,这一比例比原先征收的行邮税税率10%有所提高。但是,由于行邮税的同比调整,最低一档税率从10%提高到15%,比跨境电商最低税率11.9%要高。

      这意味着常规走行邮税纳税渠道的个人代购,相比跨境电商税收优势不再。未来,跨境电商可能步入更大体量、更为激烈的竞争。

      个人进境内免税物品额度未变

      随着消费需求的升级,对跨境物品的购买呈现快速上升趋势,跨境电商的发展也可谓如火如荼。一份研究报告显示,2010年-2015年,跨境电商(进出口合计)金额年增长率约为35.8%,同期我国进出口贸易总额年平均增速约为9%。

      在此背景之下,对跨境电商的税收问题的争论,开始逐步火热。因为,属于贸易行为的跨境电商(B2C),此前一直适用个人进境物品和邮递物品(即行邮税),被需要正常缴纳进口诸多税种的传统贸易商批为不公平。

      因此,跨境电商税收改革,业内已经早有预期。

      财政部的动作也可谓雷厉风行。从跨境电商的税改方案出炉,到商品“白名单”的公布,一直到最终开始执行一共只有15天。

      这也导致相关政策开始执行后,一些或真或假的消息开始不断发酵。4月9日,社交媒体上有关进境行李抽查趋严的消息在不断传播,消息指称4月8日海关出台新税制,机场各个开箱检查,有人晒出海关交税单,表示宁愿扔掉随身携带的商品也比交税损失小,并附上了机场进关口大量商品被抛的现场图。

      这则消息很快引发大量转载。近年来,中国人海外消费量不断壮大,大量消费流失海外,主要原因在于中国境内同类商品较国外价格高,价格较高的原因之一在于存在较多的税费负担。上海海关当天辟谣表示,跨境电商税收政策调整,跟旅客没有关系。而机场中转大厅铺撒的货品,实际上为海关在清点数量,为常态的例行检查。

      事实上,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3月24日财政部发布的跨境电商相关税收政策,跟个人进境携带物品几乎没有关系,个人进境物品免税额度5000元没有变。今年2月份,财政部等几个相关部委还发布了《口岸进境免税店管理暂行办法》,个人进境免税优惠政策力度有所扩大,在维持居民旅客进境物品5000元人民币免税限额不变基础上,允许其在口岸进境免税店增加一定数量的免税购物额,连同境外免税购物额总计不超过8000元人民币。

      4月9日,首都机场有频繁出入境商务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新税收政策实施后,进关抽查并没有趋严,还是常规检查。“5000元免税额度,也是相对有弹性的,海关人力有限,很难对个人进境造成太大影响。”

      行邮税税率提高

      行邮税是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的简称。财政部关税司表示,行邮税针对的是非贸易属性的进境物品,将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三税合并征收,税率普遍低于同类进口货物的综合税率。

      在此之前,行邮税有四档税率,分别为10%、20%、30%、50%。诸如食品、饮料、箱包等适用10%的税率;衣服鞋帽等适用20%的税率;化妆品,包括牙膏、肥皂等日用清洁用品,保湿补水等护肤品,眼线等彩妆则统一适用50%的税率。

      4月8日起,行邮税也相应进行调整,最低一档税率,从原来的10%提高到15%。

      财政部指出,为优化税目结构,方便旅客和消费者申报、纳税,提高通关效率,将目前四档税目调整为三档,税目1、2、3的税率分别为15%、30%、60%。其中,税目1主要为最惠国税率为零的商品,税目3主要为征收消费税的高档消费品,其他商品归入税目2。调整后,保持各税目商品的行邮税税率与同类进口货物综合税率的大体一致。

      4月11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致电北京海关12360,相关人士表示,新政中行邮税的调整有调高的也有调低的。比如原来化妆品统一适用50%的税率,新政之后,基础类护肤品,如乳液、保湿霜之类的,适用30%的税率,税率有所下调;但彩妆之类的税率调整到60%,相比之前有所提高。

      国内个人代购多按照行邮税,由物流公司代为报关交税。国内一家个人代购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他们从海外发出的包裹是由物流公司包邮包税,新政之后包裹进关税负会有所增加。

      不过,托亲友从海外邮寄包裹,很多可能仍能继续“免税”。大学同学定居美国的王小姐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她们以前多托王小姐集体采购,然后邮寄回国内,几乎没有交过税。

      北京海关相关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目前所有进关包裹都是过机查验,海关对物品进行抽查。由于人力有限,不可能对所有包裹都进行抽查,所以出现进关包裹未交税的行为是可能的,但如果被抽查到,限额之内的允许征税通过,超过限额的包裹则会被返运回发出地。

      根据海关2010年43号公号,对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有规定,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据了解,原来10%行邮税,物品价格不超过500元可以免税;现行15%的税率,物品价格不超过333元可以免税。这意味着,若走个人代购金额超过333元需要交行邮税,税率多有提高。

      跨境电商税收优惠明显

      4月8日,海关税收新政的重点在于跨境电商,政策出台的重点在于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通知指出,跨境电商交易具有贸易属性,全环节仅征收行邮税,总体税负水平低于国内销售的同类一般贸易进口货物和国产货物的税负,形成了不公平竞争。为此,政策将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按照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在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按照货物征税的同时,考虑到大部分消费者的合理消费需求,政策将单次交易限值由行邮税政策中的1000元(港澳台地区为800元)提高至2000元,同时将设置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20000元。

      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将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

      对于那些无需缴纳消费税的物品,如纸尿裤、厨具、食品、箱包等大部分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增值税税率为17%,按照价值的70%征税,相应税率为11.9%(17%×0.7),相比原来10%的行邮税有所提高,但相比最新行邮税最低档15%的税率要低。

      至于需要征收30%消费税的化妆品类,综合税率调整到52%左右(消费税税率为30%,增值税在包含消费税的完税价格上征收17%的税率),相较之前化妆品适用50%的行邮税略有提高。

      这表明,跨境电商品类税收相较原来行邮税税率均有小幅上提,但相比调整后的行邮税更有优势。

      国研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所长王微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政策的核心点在于,把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与一般贸易进口的政策相对统一。对于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国家的政策仍然是鼓励的,改革后跨境电商进口税负相比一般贸易的要低。

      中国贸促会研究院研究员赵萍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一方面,促进线上线下贸易规则一致性,促进公平竞争,线下实体店要缴税,跨境电商也需要缴税;另一方面,鼓励阳光海淘,交易、物流、支付信息要透明。在限额内是享受税收优惠,鼓励人们更多进行阳光海淘。

      赵萍进一步表示,新政对个人代购行为会造成一定挤压,会鼓励更多个人代购转向电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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