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在浙江乌镇开幕,国家主席习近平出席开幕式并发表主旨演讲。习近平强调,推进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变革,应该坚持一些原则:尊重网络主权,维护和平安全,促进开放合作,构建良好秩序。
这不是习近平第一次提及网络主权,去念11月向首届世界互联网大会致贺词中,就表示“中国愿意同世界各国携手努力,深化国际合作,尊重网络主权,维护网络安全,共同构建和平、安全、透明的网络空间。”这次提出推进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变革,应坚持四大原则,其中,网络主权放在首位,究竟释放了什么信号?
正如“科学没有国界,科学家有国界”一样,网络没有国界,但网络空间有主权。今年7月通过的新国安法第一次明确了“网络空间主权”的概念。不难理解,中国境内的网络,当然属于国家主权管辖范围,我国有权对境内的互联网通过立法、司法进行管理。
其实,早在2010年6月,我国公布的《中国互联网状况》白皮书指出,中国政府认为,互联网是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互联网属于中国主权管辖范围,中国的互联网主权应受到尊重和维护。尽管彼时没有提及网络主权或网络空间主权,但所持的价值立场,一目了然。
互联网时代,国家主权从领土、领空、领海等领域拓展到“信息边疆”等新领域。正如习主席在演讲中所说,以《联合国宪章》为核心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同样适用于国家主权原则在网络空间的应用。比如,国家对其领土内的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和信息通信活动拥有管辖权;各国政府有权制定符合本国国情的互联网公共政策;任何国家不得利用网络干涉他国内政或损害他国利益。
多年来,不少人似乎讳谈网络主权,或者以一种似是而非的姿态谈论网络主权。不管谈不谈,网络主权都是客观存在的;不管怎么谈,都不应回避各国政府正在行使网络主权。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允许别国窃听、攻击本国网络,也没有哪个国家愿意放弃网络主权、信息安全。
一定程度上说,“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已成为各国共识。
以美国为例,为捍卫其国家安全、网络安全,美国可谓煞费苦心。比如,美国国会在“9·11”后通过的《爱国者法案》,2002年通过的《2002年国土安全法》等等,为了保证美国国家安全、信息安全,不惜制定有争议的条款。此外,还审议《2010年网络安全加强法案》,对网络安全的重视可谓到了一定高度。世界头号大国维权网络安全的背后,正体现了保护网络主权的决心。
当然,尊重网络主权,不意味着关上大门,闭网锁国;不意味着关起门来搞建设,自娱自乐;也不意味着背弃互联互通、共享共治。尊重国家主权,标注了互联网治理的基本原则,也为互联网治理提供了新思路。
有学者认为,明确网络空间的主权原则,既能体现各国政府依法管理网络空间的责任与权利,也有助于推动各国构建政府、企业和社会团体之间良性互动的平台,为信息技术的发展以及国际交流与合作营造一个健康的生态环境。既要明确网络主权,也应该尊重网络主权;既要尊重网络主权,就应该凝聚共识、扩大共识,在互联网治理上多合作。
互联网把世界变成了地球村,可以有分歧,不能没有沟通;可以有争论,不能没有信任。值此互联网大会正在召开之际,如果在尊重网络主权的前提下,能够心平气和地讨论,促进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国际互联网治理体系,显然就是一件大好事。 版权申明:本站文章均来自网络转载,本站无法鉴别所上传图片或文字的知识版权,如果侵犯,请及时通知我们,本网站将在第一时间及时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