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未成年人充值游戏遭遇退款难 腾讯游戏:成年人借未成年人之名恶意申诉情况频发
近日,有媒体报道未成年人在网络游戏中大额充值遭遇退款难问题。据该未成年人家长透露,疫情期间孩子利用在家上网课机会玩网络游戏,在腾讯游戏和抖音中共充值4万5千余元。孩子家长和上述两家平台就未成年人充值问题沟通后,两家平台要求家长提供了相应的材料,之后抖音方面已经退款,腾讯游戏方面以投诉金额与绑定游戏号码实际消费不符等原因,要求进一步核实用户基础信息,目前没有完成退款。
据孩子家长反馈,孩子目前8岁,上小学三年级,疫情期间使用孩子奶奶的手机上网课,期间给抖音主播打赏,在腾讯“和平精英”、“王者荣耀”游戏中充值共花费4万5千余元,其中抖音打赏主播9千余元。在消费记录中,收款人显示为抖音短视频和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针对家长反映的情况,腾讯游戏方面表示,对于疑似未成年人的充值行为,腾讯游戏有一套完善的受理渠道,一般情况下家长需要提供未成年人充值的证据,但是考虑到家长在实际举证中的客观难度,腾讯游戏会根据用户提供信息和后台数据进行对比判断,得出是否未成年充值的结论。
该腾讯负责人同时表示,据不完全统计,腾讯客服平均每天会接到超过20起成年人借未成年人之名的恶意申诉,因此,腾讯不便透露判别是否未成年人充值的判断依据。
5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二)》(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参与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款项的,法院应支持。
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向财经网表示,解决未成人在网上高额打赏或者高额消费的问题,关键在于网络平台严格落实用户实名制,不仅实名注册,还要进行实名认证,防止假冒他人身份、借用他人身份进行注册登记,在此基础上,限制未成人的消费行为,特别是明显超出其年龄、智力的巨额消费行为。
针对此次《意见》的发布,赵占领认为,这个司法解释依据民法总则、合同法等法律,对于未成年人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行为的效力做出更有针对性的规定。这个解决的是法律认定的问题,而事实认定方面,还是需要监护人就未成年人的充值行为进行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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