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结算、在线支付、自动到帐、自动上货、网购批发 专注服务中小企业 会员中心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繁体中文
服务热线:400-6966-014 咨询
网站首页软件购买软件动态软件下载常见问题全网推广合作商招贤纳士关于我们媒体报道
栏目导航
新闻搜索
热门点击
联系我们
  • 网址:www.we0546.com
  • 邮箱:414787450@qq.com
  • 电话:4006966014
  •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西二路471号北海嘉园C座305号

  • 首页新闻中心  
     
    点牛金融案进展:17人被捕 实控人曾某新已被上网追逃
    来源:转载 点击数:1196次 更新时间:2019/10/25 17:08:34

      来源:界面新闻

      原标题:快看|点牛金融案新进展:17人被捕,实控人曾某新已被上网追逃

      记者 | 张晓云

      10月24日,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通过其官方微博号“警民直通车-浦东”发布了点牛金融的最新案情通报。

      2019年7月31日,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对点牛金融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值得注意的是,点牛金融是第一家被立案调查的美股上市P2P平台,距离该平台上市仅过去一年半时间。

      通报称,目前,17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中,该公司副总裁杨某华、总监曾某勤等6名犯罪嫌疑人经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执行逮捕,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曾某新已被警方上网追逃。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目前,上海警方已冻结上海点牛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及涉案人员的银行账户,查封相关涉案资产。追赃挽损工作仍在全力进行中,最终清退将依法进行。本案投资人可通过“上海经侦非法集资案件投资人信息登记平台”进行网上登记备案,也可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及相关报案材料至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进行登记备案。

      网上登记备案操作方法为在手机微信中搜索公众号“警民直通车上海”,点击左下方“服务大厅”,在“特色服务”中点击“投资人登记”图标后,即可登录“上海经侦非法集资案件投资人信息登记平台”。

      警方表示,上海点牛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及“点牛金融”平台对外出借的资金均属涉案资金,所涉借款人应依法履行还款义务。请上述平台借款人将还款本息依法汇入公安机关指定的涉案赃款退款账户,未及时还款的,警方将依法予以追缴。还款时请注明借款平台及借款人姓名,并妥善保管相关凭证。

      警方表示,将全力推进案件侦办、追赃挽损、资金核查等工作,最大限度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请投资人积极配合警方调查取证,依法表达诉求,不信谣、不传谣,不参与各类非法聚集活动,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公开资料显示,点牛金融成立于2015年11月17日,2016年1月正式上线,注册资本3288.46万元。2018年3月20日,点牛金融(NASQ:DNJR)在美国纳斯达克交易所上市,一度头顶“中国车贷第一股”的光环。但今年以来,点牛金融的股价一路狂泻,截至发稿10月24日,股价为0.44美元,公司市值为708万美元,与刚上市时期13.5美元的最高股价相比,跌幅超过九成。

      财报显示,2017年,点牛金融实现营收695.376万美元,同比增长87.65%;营业费用829.61万美元,同比增长138.01%;期内净亏损99.68万美元,利润同比减少116.16万美元。2018年,点牛金融全年营收788.92万美元,营业费用大幅上涨45.24%至1204.95万美元,净利润亏损为353.71万美元,亏损额同比暴涨254.85%。

      根据点牛金融官网披露运营数据,截止2019年8月12日,该平台累计成交额25.12亿,借贷余额2.38亿,当前出借人数2248人,累计投资人5.4万人。


    版权申明:本站文章均来自网络转载,本站无法鉴别所上传图片或文字的知识版权,如果侵犯,请及时通知我们,本网站将在第一时间及时删除

    【刷新页面】【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上一篇:美团打车:基本实现合规经营 人脸识别24小时全覆盖 下一篇:美股上市点牛金融被批捕6人 实际控制人曾而新仍在逃
     

      友情链接
    腾讯企业QQ招商银行金山360工商银行支付宝财付通
    快递查询东营招聘网绿色软件下载软件盒子天空下载西西软件园太平洋电脑网天极下载多多软件站
    好特下载飞翔下载泡泡网下载ECSHOP非凡软件站ZOL分流下硅谷动力豆豆网it168下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2009 - 2010 Powered By Zhirui Ver 3.6.5 鲁ICP备13019314号
    邮件:414787450@qq.com 电话:4006966014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西二路471号北海嘉园C座305号  法律顾问:山东众成仁和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