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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名90后女主播贩卖新型毒品“蓝精灵”均获刑
    来源:转载 点击数:1129次 更新时间:2019/6/26 17:39:15
    图为此前张某受审资料图图为此前张某受审资料图

      新京报讯(记者 刘洋)“6·26国际禁毒日”当天,北京朝阳法院通报,目前涉毒犯罪主体开始网络化。据介绍,两名网络女主播乔某和张某因贩卖一款日本处方药氟硝西泮(俗称“蓝精灵”),分别被朝阳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拘役4个月、有期徒刑3年。

      女主播称不知“蓝精灵”是毒品 请求轻判

      其中一名网络主播张某,1993年出生。新京报记者了解到,张某说自己毕业于南方一所211高校。案发前,她的生活来源是通过网络直播获得打赏以及接广告。

      据指控,张某于2018年7月至8月间,在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B区某号楼某单元某室内,以2400元总价两次向卢某贩卖 “蓝精灵”六板。2018年8月27日4时许,张某在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B区某号楼某单元某室内,以1776元的价格向卢某贩卖 “蓝精灵”两板时,被民警当场控制。民警从张某暂住地内起获“蓝精灵”共119粒。经鉴定,上述“蓝精灵”中含有氟硝西泮。

      另一名主播乔某1995年出生,被控于2018年9月19日下午在北京朝阳区富力公馆楼下,以人民币3500元的价格向宋某出售“蓝精灵”100粒。 

      乔某说,她出于工作原因加入了很多模特微信群,在微信群聊天时遇到群中有人询问购买日本处方药“蓝精灵”,她想到有日本网友可以帮忙购买药品且自己可从中赚取差价,便联系购买了一盒。对方在收到药品后,通过微信转账发来毒资。而乔某则是在将毒品交付给对方时,被朝阳警方控制。

      据介绍,“蓝精灵”属于国家规定管制的新型精神活性物质,系毒品。涉事的两名女主播均表示,知道“蓝精灵”是国家禁止的药品,但不知道属毒品,请求法庭轻判。经审理,法院认为,张某为牟取利益多次贩卖毒品,情节严重,判处张某有期徒刑3年,罚金5000元。乔某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拘役4个月,罚金两千元。

      毒资支付网络化 有人用比特币买毒获刑

      据朝阳法院今日发布的调研情况,2015年至2018年间,朝阳法院每年审理的毒品犯罪案件总数分别为250多件、200多件、270多件、240多件。其中犯罪行为方式涉及互联网络的案件分别为110多件、110多件、170多件、180多件,分别占比44%、55%、63%、76%左右。法官表示,就此可以看出,毒品犯罪活动与互联网络的关系越来越密切,须引起全社会的高度警惕。

      据介绍,Q币、游戏币等一些网络虚拟货币也被作为毒资,应用于一些毒品交易中。法院表示,当前比特币等区块链数字货币因具有加密属性,难以进行监管,也开始成为毒品犯罪分子支付毒资的一种手段。

      如2017年4月,公安机关通过排查掌握了一条可疑邮件的线索,经前期准备,在快递员投递后当场将收件人张某控制,并在其家中搜查出大量毒品。张某本人交代,该邮件中的毒品来自美国某隐身网站,用户只有通过加密软件才能登录此类“暗网”,并可在网站上进行匿名交流。而此次交易,张某在该网站上向卖家支付了大约2个比特币用以购买该邮件内的毒品,网站登录的匿名化及支付方式的去中心化,使得毒品买卖双方认为交易的隐蔽性极高。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非法持有毒品数量较大,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校对 李项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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