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科技讯 3月4日下午消息,山东警方发布案情通报称,袁某某谎称其支付宝被盗40万并报假案,目前已因涉嫌保险诈骗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取保候审。
商河县公安局表示,2018年11月,袁某某报案称:自2016年以来,其名下的支付宝账户被他人盗用,导致资金损失共计40余万元。袁某某还提供了银行流水等相关证据。
因为涉及金额较大,商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决定立案调查。民警先后到各银行和相关网络公司调取证据,经过大量细致的工作,发现并证实每次操作均为袁某某本人所为,袁某某有重大诈骗嫌疑。
2月23日,袁某某被商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传唤到案。在证据面前,他如实供述了其以向公安机关报假案的方式,想利用“账户安全险”的相关理赔政策诈骗保险金的事实。
商河县公安局姜学星警官表示,报假案、谎称账户被盗来骗取赔付均是违法行为,“君子爱财,理当取之有道,任何妄图凌驾于法律之上窃取不义之财者,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吴立伟律师表示,利用购买支付宝的账户安全险来骗保,属于我国刑法一百九十八条规定的保险诈骗罪。这种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行为属于保险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以下为案情通报全文:
关于袁某某保险诈骗案的案情通报
2018年11月25日,山东省商河县公安局接到某企业员工袁某某报案称:自2016年以来,其名下的某宝账户被他人盗用,导致资金损失共计40余万元,并提供了银行流水等相关证据。为查清事实,商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决定立案调查。
经大量细致的工作,民警发现袁某某的账户资金流水来往繁杂,有大量购买理财产品投资的记录,而且时间跨度较长。针对这一情况,民警先后到各银行和相关网络公司调取证据,发现并证实每次操作均为袁某某本人所为,袁某某有重大诈骗嫌疑。2019年2月23日,袁某某被商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传唤到案。在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袁某某如实供述了其因无法偿还所借贷款,遂以向公安机关报假案的方式,企图利用某宝“账户安全险”相关理赔政策诈骗保险金的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袁某某因涉嫌保险诈骗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取保候审,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君子爱财,理当取之有道,任何妄图凌驾于法律之上窃取不义之财者,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美好的生活,需要靠我们自己的双手奋斗出来!
商河县公安局
2019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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