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科技讯 1月30日午间消息,最高检今天上午召开了关于“依法惩治非法集资犯罪 守好人民群众‘钱袋子’”新闻发布会,并在会上发布《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并答记者问。
针对非法集资犯罪的现状,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王志广表示,目前非法集资犯罪主要呈现三个特点,一是大要案件多发,二是涉及领域广泛,三是手法变异、欺骗性强。重大案件多发,2018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立非法集资案件1万余起、同比上升22%;涉案金额约3千亿元、同比上升115%,波及全国各个省区市。重大案件多发,2018年,平均案值达2800余万元、同比上升76%。一些案件涉案金额上十亿元甚至上百亿元,不法分子将非法集资款用于还本付息、支付运营费用等,造成群众巨大损失无法挽回。
王志广表示,从发案领域看,商品营销、房产投资、教育培训等传统领域仍时有案件发生,但网络借贷、投资理财、私募股权、养老服务等新兴领域已成为“重灾区”。“金融创新”等新理论,冒充“网络借贷”等新业态,混淆视听。
以下是问答实录:
人民公安报:从公安机关查办的案件情况看,当前非法集资犯罪的发案形势如何,呈现出什么样的特点?
王志广:当前,非法集资犯罪形势严峻,案件高发多发,涉案金额攀升,涉及范围广,严重侵害群众财产权益,扰乱经济金融秩序。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大要案件多发。2018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立非法集资案件1万余起、同比上升22%;涉案金额约3千亿元、同比上升115%,波及全国各个省区市。重大案件多发,2018年,平均案值达2800余万元、同比上升76%。一些案件涉案金额上十亿元甚至上百亿元,不法分子将非法集资款用于还本付息、支付运营费用等,造成群众巨大损失无法挽回。
二是涉及领域广泛。从发案领域看,商品营销、房产投资、教育培训等传统领域仍时有案件发生,但网络借贷、投资理财、私募股权、养老服务等新兴领域已成为“重灾区”。随着互联网技术快速发展,不法分子利用高效便捷的现代通信技术和金融工具,发展人员和聚拢资金,发展速度更快、社会危害更大。
三是手法变异、欺骗性强。为攫取暴利,不法分子花样翻新、手段升级,有的在闹市区租用高档写字楼、包装成实力雄厚的正规、连锁企业,实为骗人“陷阱”;有的歪曲“金融创新”等新理论,冒充“网络借贷”等新业态,混淆视听;有的伙同不法公司编造项目标的、用虚假软件虚构资金往来,诱骗群众上当;有的在社区、商超搞贴身营销,瞄准老年群众大打“亲情牌”。实际上,无论不法分子采取什么名目、手法,其实质都是“拆东墙补西墙”、“借新还旧”。
针对非法集资犯罪案件严峻形势,公安机关将持续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同时,提醒广大群众抵制诱惑,远离集资,保护好自己的“钱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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