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钱还网贷,对同事打起了歪主意。宾阳籍女子蒙某,在近1个月时间内,借口拿了同事的手机,先后11次盗刷同事的支付宝来还贷。目前,蒙某涉嫌盗窃罪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12月24日晚,一名年轻女子来到青秀公安分局新城派出所报案称,自己在王府井做服装销售员,当晚,她无意中发现自己的支付宝花呗被人盗刷了1万多元。手机没给过其他陌生人,不知道钱怎么就被刷掉。她也问了自己的同事蒙某,蒙某说没有刷过。1万多元也不是个小数目,于是她到派出所报案。
派出所接报案了解情况后给予立案,随后派出警力展开调查。通过询问受害人平时使用手机的情况,警方初步断定:这极有可能是熟人所为。同时,通过联系网络运营商,从运营商后台数据调查得知,受害人所被刷款项,是有人通过输入手机密码,从11月28日到12月24日,先后11次把钱刷走,案额达1.2万多元。刷钱数次之多,且钱被刷走的时间,受害人就在店里上班,手机随身携带……种种迹象表明,和受害人同在一个服装店上班的同事蒙某有重大嫌疑。
12月26日下午,民警来到受害人所在王府井服装销售店,对受害人同事蒙某进行询问。“她显得很镇定,不慌张,好像不知道发生什么事情的感觉。”出警的饶警官介绍,进到服装店时,蒙某和受害人都在店里,还一起为客户挑选服装,但是,面对民警的询问,蒙某一直否认盗刷这回事。同事变成最大嫌疑人,也让受害者颇感意外。由于蒙某不配合,民警只好将她带回派出所接受进一步调查。
有点慌了神的蒙某,在派出所再次面对民警的审问,显得坐立不安。“刚开始问,她也还是不承认。”当时负责审问的易警官说,通过进一步做思想工作,以及出示其他相关证据后,蒙某这才承认是自己所为,并交代了自己盗刷的经过。25岁的蒙某是宾阳籍人,因为自己办理有网贷,但是没钱还,平时和同事相处,知道同事手机的相关密码,所以在前后近1个月的时间,和同事在店里一起上班的时候,她借口自己手机电筒坏了,需要用手机电筒到仓库里查看服装或者取服装。借了同事的手机后,她就在仓库里输入密码,盗刷同事的钱并转到自己的手机上,把盗刷的钱用来还网贷。近1个月时间下来,没见同事说什么,似乎也没发现,所以越刷越多。
民警提醒,出门在外,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手机,避免丢失或者被盗等情况发生;手机里有太多个人信息,尽量不要把手机借给他人。同时,妥善设置自己的手机密码,不要轻易透露给他人。
目前,蒙某已涉嫌盗窃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记者 韦常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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