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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融工作局:未经许可的机构不得新设立P2P业务 | 来源:转载 点击数:996次 更新时间:2018/10/2 18:14:08 |
新浪科技讯 9月30日下午消息,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在其官网发布风险提示称,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清理整顿工作期间,未纳入整治范围的机构不得新开展P2P网贷业务;未经许可的机构不得新设立或从事P2P网贷业务活动。否则,按照从事非法金融活动处理。
以下为公告全文:
风险提示
根据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要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清理整顿工作期间,未纳入整治范围的机构不得新开展P2P网贷业务;未经许可的机构不得新设立或从事P2P网贷业务活动。否则,按照从事非法金融活动处理;涉及非法集资,按照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予以查处。
北京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
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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