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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2P监管下半年重点做好自查 严厉查处造谣生事自媒体
    来源:转载 点击数:819次 更新时间:2018/7/30 17:37:45

     7月29日,第一财经记者从银保监会、人民银行获悉,近期有关部门认真分析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情况,研究下一阶段稳步推进互联网金融和网络借贷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措施。中央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及行业协会,将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共同做好这方面的风险防范工作。

      第一财经记者独家获悉,下一步,有关部门将继续坚持基本标准、推动行业自律检查、保护合法和打击非法并举,加快研究完善网贷监管长效机制。下半年,将重点做好企业和行业自查工作。在前期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组织网贷机构开展自查自纠,行业协会开展自律检查。有关部门将会同行业协会提出问题清单,细化检查标准,今年底前完成机构自查自纠、协会自律检查。

      根据检查结果,允许合规机构继续从事业务经营。引导不合规机构有序清理债权债务关系,包括通过兼并、重组、转让等方式实现无风险良性退出。对检查中发现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的机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予以处理。在处置存量机构的同时,有关部门将在已有“一个办法”、“三个指引”的基础上,研究提出网贷监管的长效机制。

      互联网金融经过两年多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P2P网贷作为重点领域之一,坚持按照信息中介本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三个基本原则,有序化解存量业务风险,依法打击和取缔违法机构。有关数据显示,目前还有网贷机构2188家,整治以来共退出机构2448家,累积风险逐步释放。

      业内人士指出,网贷机构是信息中介,要按照依法、诚信、自愿、公平的原则为借款人和出借人提供信息服务,全面及时进行信息披露,维护出借人与借款人的合法权益。借款人与出借人遵循借贷自愿、诚实守信、责任自负、风险自担的原则承担借贷风险。有关部门特别提示,目前仍有不法分子假借互联网金融名义从事非法集资活动,广大人民群众要理性投资远离非法集资。

      第一财经获悉,在下一步的整治工作中,要依法依规处理问题机构和违法犯罪行为。对债务人恶意逃废债、自媒体敲诈勒索、机构经营者“跑路”等行为要加大打击力度。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债务人追偿,保护合法有效的债权合同,并将债务人信息纳入征信系统,建立失信惩戒,让“老赖”无处藏身,加大对外逃人员的缉捕。对恶意炒作、造谣生事、扰乱金融秩序的自媒体进行严厉查处。

      各地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网贷管理办法确定的原则,落实各方管理责任,行业协会要切实履行自律管理职责,建立定期沟通和持续监测机制,做好风险评估、制定处置预案、稳定市场秩序。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眼下网贷平台的存量风险还未化解完成,增量上也存在不合规风险,行业远未到规范程度。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李东荣表示,在互金整治长效机制建设方面,应加大对各类以互联网金融名义实施的非法集资、违规营销、商业欺诈等非法金融活动的打击力度。

      “互联网金融整治是为了更好的发展,应加大力度打击恶意逃废债。”一位网贷平台负责人也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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