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结算、在线支付、自动到帐、自动上货、网购批发 专注服务中小企业 会员中心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繁体中文
服务热线:400-6966-014 咨询
网站首页软件购买软件动态软件下载常见问题全网推广合作商招贤纳士关于我们媒体报道
栏目导航
新闻搜索
热门点击
联系我们
  • 网址:www.we0546.com
  • 邮箱:414787450@qq.com
  • 电话:4006966014
  •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西二路471号北海嘉园C座305号

  • 首页新闻中心  
     
    互金风险整治办发文:排查互联网平台与地方合作情况
    来源:转载 点击数:942次 更新时间:2017/12/28 15:22:27

     原标题:互金风险整治办发文:排查互联网平台与地方各类交易场所合作情况

      12月28日,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的一则通知透露,继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6月下发《关于对互联网平台与各类交易场所合作从事违法违规业务开展清理整顿的通知》(整治办函〔2017〕64号)后,又于近日下发《关于排查辖区互联网平台与地方各类交易场所合作情况的通知》(整治办函〔2017〕145号)。

      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在名为《关于督促网贷机构开展业务自查工作的通知》中要求,根据《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整治办函〔2017〕141号)、《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网贷整治办〔2017〕57号)、《关于排查辖区互联网平台与地方各类交易场所合作情况的通知》(整治办函〔2017〕145号),以及深圳市金融办规范整顿网贷机构业务工作的要求,督促各会员单位针对现金贷、交易场所合作业务等开展自查工作。

      一是规范开展业务,加快合规整改。包括:(一)不得撮合或变相撮合不符合法律有关利率规定的借贷业务;禁止从借贷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手续费、管理费、保证金以及设定高额逾期利息、滞纳金、罚息等。(二)不得将客户的信息采集、甄别筛选、资信评估、开户等核心工作外包。(三)不得撮合银行业金融机构资金参与P2P网络借贷。(四)不得为在校学生、无还款来源或不具备还款能力的借款人提供借贷撮合业务。不得提供“首付贷”、房地产场外配资等购房融资借贷撮合服务。不得提供无指定用途的借贷撮合业务。

      二是自查自纠“现金贷”业务。对“现金贷”业务开展自查自纠,报送“现金贷”业务规模、存量违规业务规模及下一步整改计划,并形成自查整改报告。“助贷”机构应报送业务开展情况,严格按照141号文要求规范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合作。相关报告于2018年1月5日前报送。

      三是自查交易场所合作业务。对与地方各类交易场所违规合作业务开展自查自纠,填报与地方各类交易场所合作情况统计表,并于2018年1月3日前报送。

    (互联网平台与地方各类交易场所合作情况统计表)(互联网平台与地方各类交易场所合作情况统计表)
    版权申明:本站文章均来自网络转载,本站无法鉴别所上传图片或文字的知识版权,如果侵犯,请及时通知我们,本网站将在第一时间及时删除。
    【刷新页面】【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上一篇:被支付宝彻底抛弃 难道NFC真的是要完? 下一篇:女大学生遭电信诈骗自杀身亡一审宣判:主犯被判无期
     

      友情链接
    腾讯企业QQ招商银行金山360工商银行支付宝财付通
    快递查询东营招聘网绿色软件下载软件盒子天空下载西西软件园太平洋电脑网天极下载多多软件站
    好特下载飞翔下载泡泡网下载ECSHOP非凡软件站ZOL分流下硅谷动力豆豆网it168下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2009 - 2010 Powered By Zhirui Ver 3.6.5 鲁ICP备13019314号
    邮件:414787450@qq.com 电话:4006966014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西二路471号北海嘉园C座305号  法律顾问:山东众成仁和律师事务所